通報顯示,大連銀行第一中心支行于2019年1至5月期間,與某集團指定的5家客戶(為該集團關聯公司)分別簽訂《東銀通產品服務協議》,銀行向客戶提供咨詢服務,先后收取費用合計2086.25萬元。第一中心支行通過服務協議約定服務價格,內部調查報告未對客戶服務需求做出可行性分析,未對該項服務收費進行成本測算和定價測算,沒有明確列明服務定價成本依據、收費項目成本結構和收益覆蓋成本情況;與其中1家客戶簽訂的服務協議,未選擇服務內容具體項目;向5家客戶提供的咨詢服務內容雷同或基本一致,側重宏觀政策層面,沒有針對客戶實際經營和財務狀況提供實質性服務。